2012年3月17日 星期六

為什麼日本出版社會想要「著作鄰接權」?

正如昨天的文章所說,赤松健把去講談社開會時聽到的說明整理好貼上來了


不過赤松老師並非一個人過去

還帶著森山讓治老師,明顯是要給對方下馬威


講談社方面出席的是常務董事清水保雅先生
與編輯總務局的五木田直樹先生;
根據赤松的說法 ,
清水董事是當時猛烈反對東京都對性描述漫畫立法予以規制的人物。

不過結果講談社即使是搬出了這兩位,
結果似乎仍然無法給赤松老師一個滿意的答案。

【著作鄰接權是什麼?】主要就是 
雖非創作者本身,但對該作品的發表與宣傳有相當功績的人所獲得認可的權利。

以音樂CD來說
作詞作曲者就是著作權的擁有者
歌手唱片公司就是被認為可擁有「著作鄰接權」者。

出版社擁有著作鄰接權的事例卻是前所未聞


【為什麼出版社會想要著作鄰接權?】

出版社認為如果他們擁有著作鄰接權的話
  1. 想要出電子書時就不用再一個個去跟作者接洽,能迅速地出書
  2. 要告發盜版時不用先知會作者,由出版社下決定即可
但赤松認為1.以目前的出版契約模式已經夠快了,沒必要再給予出版社額外的權利
而2.的話只是省去打一通電話給作者的步驟。


【著作鄰接權的問題點】
  • 如果出版社倒閉了,著作鄰接權會不會落入奇怪的債權人手上?
  • 老漫畫給其他出版社再版時,以前的出版社會不會跳出來妨礙?
    (講談社說他們絕不會這麼做,但其他家出版社呢?)
  • 就算有了著作鄰接權,盜版還是不可能完全鏟除(那當然)
  • 擁有權利的人多了,反而容易讓事情變得更複雜 (人多嘴雜)
其他還有就算作者想要「默認」的二次創作也會被出版社的單獨判斷給禁掉,
還有效力不及國外地區,對付不了網路盜版等等…


聽完赤松的質疑後,講談社的兩位也無言以對。

而且據說真正提出要擁有著作鄰接權這餿主意的並不是漫畫出版社,
而是文藝系出版社。

因為文藝系並沒有像漫畫系那種獨佔出版契約的概念,
(「獨佔」這兩字在該業界似乎頗惹人嫌)
要出電子書時又要重新談契約很麻煩,
於是就有人產生了若能有擁有著作鄰接權的話就萬事解決的想法,
而日本政府的文化廳也是沒把事情搞清楚就給了推,
於是就以文藝系出版社為中心跟國會議員舉行懇談會,
而且沒問過作者意見就急著開始想推動立法…

但赤松原文貼出的連結似乎不太對,那篇只有說想靠著作鄰接權抓盜版》

總之,出版社就是覺得有了著作鄰接權的話,
既可以快速地出電子書又可以抓盜版(都不用再去問作者)
簡直是萬能的金手指啊

赤松也說明了講談社方面的立場:
  • 講談社不會無視作者的反對強行實現擁有著作鄰接權
  • 在這數位化時代還是想要有些額外的權利,著作鄰接權的話最好。
不過他們也承認目前找不到能說服所有作者的合理理由


赤松最後歸納結論:
  • 目前所說「著作鄰接權的好處」全都可以從現在的出版契約書裡得到,
    或者只需修改一下。
  • 讓日本所有出版社隨便獲得著作鄰接權太過危險
  • 勉強爭取著作鄰接權只會事倍功半,不推薦


《感想》
日本出版社自覺在數位化時代比不上外國出版社來的有彈性所以想有所改進,
但選擇的方法竟然不是流程改造而是想搞集權專制,該說是日本人不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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